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质量发展新理念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着力打造中国品牌”要求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品质强区工作部署,做好《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细则中第三方品牌认证资助工作,现就开展2022年度第三方品牌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主基调,以提高制造业、服务业质量和效益、推动质量变革为目标,增强质量创新能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夯实质量提升基础,培育制造业、服务业质量新优势,推动制造业、服务业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促进制造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一批我区走在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品牌,打造“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市场决定,有序流动。优化认证机构白名单制度,推进认证资助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全区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政策支持。
——健全制度,创新监管。强化部门监管作用,开展认证机构和认证行为“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认证行为。
——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细化违规行为和禁止行为负面清单,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措施,营造公平环境。
——服务企业,培育人才。亮化品牌推广,建立并实施品牌专员制度,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培训服务。
三、具体任务
(一)遴选2022年度认证机构。
根据黄埔品牌认证团体标准要求,面向全国遴选不超过10家2022年度“黄埔品牌认证”认证机构,并在“黄埔云质量”平台黄埔区星级品牌认证专区进行信息更新,主动公开认证机构名单、服务内容、收费价格以及投诉电话。认证机构依据公开事项和标准指导区内企业组织导入品牌认证体系(含品牌成熟度自评)和提供星级品牌认证服务。2022年度拟新增资助企业不超过200家。原品牌星级升级的,不占用200家总额但必须重新进行2022年度团体标准现场符合性评价。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商业贿赂、违反公示价格收费(含先认证后收费等违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和虚假认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置,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根据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认证机构名单实施全年动态管理。
(二)强化品牌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推动质量管理和品牌管理的企业专业队伍建设。遴选省内优秀第三方机构组织科学设计课程,每年定期组织培训班,为2020-2022年认证机构和认证组织免费培训至少1名品牌专员,探索建立区级企业首席质量官和品牌专员的持续教育服务机制。建立品牌专员制度,对统一培训的品牌专员实施统一编号跟踪管理,并作为申请当年度黄埔品牌认证资助的必要条件,对年度优秀首席质量官和品牌专员给予通报表扬。
(三)开展资助前核查工作。
1.各认证组织应在7月份对照团体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附件1)报送给相应的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对企业自评工作应给予指导。
2.7月28日至7月29日,各认证机构汇总、审核认证组织自评结果并将2022年度现场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价计划(附件2)报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8月1日至8月15日,各认证机构对拟申请2022年度黄埔区品牌认证资助的企业进行团体标准现场符合性评价确认。其中,企业自评结果为五星级的,区市场监管局安排1名现场观察员参与团体标准符合性现场评价;8月20日前,各认证机构将黄埔区质量强区第三方品牌认证资助拟申请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3)和相关资料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3.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区企业信用系统和环保部门进行守信守法查询,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在9-10月开展双随机抽查。抽查名单按三、四星级总数的10%抽取并公布。如五星级未能安排观察员的,在双随机抽查阶段100%安排补充核查,且不占用10%的名额限制。一家认证机构推荐数不足10家的,至少抽查1家。抽查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对该现场评审员负责的申报企业加抽1家。存在严重违法情节或有明确举报线索的,可对该现场评审员或该公司推荐的企业进行全部现场检查。
(四)申报资助。
1.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守法守信查询、现场抽查情况,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存在接受过行政处罚(2000元以上)、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发生群体性投诉或重大品牌事件、一审败诉的涉及专利侵权、品牌相关的司法诉讼,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或黑名单仍未进行信用修复的,或现场核查发现虚假认证(含严重违反认证规则)或认证等级不符合企业实际的企业,当年暂不予资助或降级资助。
2.区市场监管局将结果反馈给认证机构,由认证机构通报认证组织。发现严重影响星级评价结果的,认证机构应及时作出撤销、调整或暂停处理。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年度资助预算,于10月份发布资助事项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政策兑现通知和办事指南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和2022年度团体标准现场符合性评价报告等资料申请资助。
3.预算不足以支付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领取:2021年度通过团体标准现场符合性评价但未实际申请企业、2022年星级升级企业、2022年首次申请星级品牌认证资助企业。同类企业按照团体标准现场符合性评价时间排序,现场符合性评价时间相同的再按照品牌认证证书首次通过时间排序。当年未能领取资助的企业,在下一年度预算追加后另行通知领取。
4.对取得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价五星级的企业纳入区企业诚信记录,支持品牌诚信企业优先享受区内各项政策。
3.黄埔区质量强区第三方品牌认证资助拟申请企业信息登记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