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2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座1009室收,邮编:518048,联系电话:8297734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ongzd@zxqyj.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文件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五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工作目标:到2025年末,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超600家,新增首发募集和再融资资金超3000亿元,上市后备企业累计超3000 家;上市公司研发投入、专利数等指标全国领先,新增千亿市值企业3-5家、百亿市值企业10-20家,新增上市公司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超50%。 最后,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作用和区域股权市场塔基功能,积极争取前海、河套等区域落地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私募创投等机构集聚,助力“20+8”产业集群培育,对通过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可转债或增资扩股成功的挂牌企业给予融资补助,源源不断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三)提高企业上市服务水平 在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方面,一是加大财政资金上市奖励力度,新增上市成功奖励150万元政策,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奖励由8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二是提升企业上市荣誉感,企业上市时在全市各区主要地标建筑进行亮灯庆祝,建立网络侵权举报渠道,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毁谤企业商誉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汇集要素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做大 该部分一共9条措施。 一是从人才、资金、土地资源等方面各提出1条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实施更为灵活有效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吸引和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加强上市公司发展空间保障,加快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和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项目建设,为上市公司提供稳定优质的发展空间保障,上市公司以“抱团联建”等方式共建产业园区和总部大厦。 二是从创新能力提升、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质量品牌提升、海内外市场拓展方面提出了4条措施。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对经认定或设立的各类创新载体和上市公司实施各类研发项目,按标准予以重点资助;对生产经营环节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全链条改造,加快建设“灯塔工厂”实施的智能制造改造项目,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按政策予以重点资助;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培育和扩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的提升产品(服务)自主品牌影响力的各类项目按规定予以资助;组织参加国内各类重大经贸展览展示活动,对建设线上线下自营门店,销售自主品牌产品的按规定予以资助。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立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促进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撑,着力提升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和涉外法律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