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 2022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扶持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顺市监〔2020〕32 号)、《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适用<佛山市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顺市监〔2021〕51 号)及相关申报指南,我局开展 2022 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拟扶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若对拟扶持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反映情况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从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 8 月 9 日止,共 7 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大道欣荣路西 1 号
邮政编码:528300
电话:0757-22803285
附件:2022 年度顺德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扶持名单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