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 一、继续支持“新升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二、优化“新升规”工业企业高成长奖励政策......对“新升规”工业企业次年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0%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对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营业收入增长30%及以上且连续两年为正增长的,给予奖励。其中增长30%(含)-50%的,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奖励10万元;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20万元;2亿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增长 50%及以上的,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奖励20万元;1亿元-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30万;2亿元以上的奖励50万。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专精特新企业标准加倍奖励。 四、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扩容。对市外迁入我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迁入时在有效期内),落地投产并实现上规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含复核)2023年-2025年度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中山市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中工信公示〔2023〕17号
为大力实施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发展战略,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助力产业结构升级,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中山市关于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集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760-88307014 (二)信函: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邮编:528400) (三)通过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交流互动-意见征集”在线提交意见。 请在信函上注明“《中山市关于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中山市关于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关于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3日